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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法外狂徒张三 (2/3)

普。

    “《刑法》中有一个罪名叫重婚罪,它规定在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,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,还与之结婚的,要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而且重婚是一个典型的“对合犯”,重婚者和相婚者都构成犯罪。”

    “而且婚姻也分为法律婚和事实婚...”

    “1994年之前,事实婚姻也是具有法律效果的,但在1994年之后,事实婚姻不再具有法律效力,但这是民法的规定,在刑法的司法解释中....”

    .......

    林宇的语速很快,和稿子也有较大的偏差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,可以后期去剪辑。

    他主要表现的是一个求学好问的学霸形象,去和大家谈一谈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,在IP布局了,也算是一种特殊的发声渠道了。

    对这个视频的录制林宇给自己打了70分。

    勉勉强强算过关。

    主要是他时间有些紧急,而且设备没有后世那么强大。

    不然的话肯定还可以做的更好一些。

    在录制的时候,林宇也已经思考好了好几个话题,有些是他曾经做过的话题,有些是他觉得很有意思的东西。

    《张三开车替人搬家,女乘客跳车死亡,张三有罪吗?》

    《张三去太空杀人犯案,有人能管的到他吗?》

    更新频率的话,林宇决定是一个月更一两个视频的速度,等到有一定的粉丝基础之后再去带货变现之类。

    如果以后关注量更多了,也可以成为自己发表观点的渠道,至少在某些时刻,可以站起来发出声音。

    从中午十一点一直忙到下午五六点钟,林宇才将自己的视频录制和剪辑完毕。

    今天已经是星期天,他需要在下午七点之前赶到学校去上晚自习。

    在检查了两边视频之后,林宇直接选择了在后台上传。

    虽然在他看来视频的质量一般般。

    但是在2011年的话,不管是话题性还是拍摄剪辑的手法,还是会有不小的优势的。

    他只选择了三个地方去进行投方,分别是B站,新浪微博,和知乎。

    虽然这个时候人人网、开心网,腾讯微博,各种社交软件都如火如荼的发展期。

    但林宇因为时间有限,所以暂时只选择这个三个地方试试水,准备看看情况之后再做打算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虽然智能手机已经发展了起来,但网页端和手机客户端的发展还不全面,所以很多东西操作起来都会花费更多的时间。

    .......

    .......

    回到学校,林宇便没有再关注视频的事情,开始慢慢找回自己学习的状态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的文安三中是禁止学生使用电子设备,但林宇并没有打算遵守这条规则,而是带上了自己的手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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