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sp; “是。我不敢不抱。我抱着大小姐连夜坐船出了沪上,在苏州河码头换船的时候,听见岸上有人放枪,回头一看,是赵坤的人在搜查出城的船只。我吓得魂都快飞了,抱着你躲在一艘运煤的驳船底下,煤渣灌了我满嘴满鼻,大小姐你一直在哭,我怕哭声引来搜查,只好用袖子捂住你的嘴。捂了多久我自己都不知道。后来你不哭了,我以为你闷过去了,浑身冰凉地把你抱出来,看着你小脸憋得发青的样子,我一个大男人蹲在煤堆上哭得比你还大声。”
贝贝听着这段话,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角。她想起来了——不,她不记得,但身体好像记得。每次养母说起小时候的事,总说她特别怕黑,睡觉一定要点灯,灯灭了就做噩梦。养母以为是小孩子怕鬼,她小时候也以为自己只是怕黑。现在她忽然明白,她怕的不是黑,是被煤堆和袖子捂住口鼻时那种窒息的感觉。那种恐惧不在记忆里,在身体里。
“后来呢?你为什么没有跟我一起走?”
“因为夫人和莹莹小姐还在沪上。我不敢不回来。把大小姐放在太湖码头之后,我连夜折返,回到莫家旧宅的废墟前,在隔壁巷子里躲了三天,直到确认夫人和莹莹还活着,才敢露面。这些年我一直在等,等一个能把这件事说出来的机会,等一个能还老爷清白的机会。”他停顿了一下,声音忽然变得很轻,轻到像是对自己说的,“也等一个能再见大小姐的机会。”
贝贝把玉佩收回掌心,指尖轻轻摩挲着玉面上的断面。她忽然发现,这块玉被她贴身戴了这么多年,她从来没有认真地摸过这道断面。它很锋利,但同时也很光滑——不是打磨出来的光滑,是被人的皮肤反复摩擦之后才会有的那种柔和的弧线。说明那个留玉的人,在交给她的那一刻,是握了很久才松手的。握到玉的棱角都磨圆了,握到手上的温度都渗进了石头里。
“林叔,”她抬起头来,声音有些发颤,但每一个字都清晰有力,“你说你抱走的是‘大小姐’。你怎么确定抱走的不是‘二小姐’?”
林叔愣了一下,然后用袖子擦了擦眼睛,很认真地回答她:“因为大小姐左耳垂后面有一颗朱砂痣。黄豆大小。抱走那晚,我在船篷里借着煤油灯的光看了一眼。那颗痣,我记得清清楚楚。如果今天大小姐愿意让我验证一下——”
贝贝沉默了片刻。她站起身,把头发撩起来,露出左耳后面。昏暗的烛光下,那颗朱砂痣清晰可见,像一滴红墨点在她白皙的皮肤上,二十年了,没有褪色,也没有长大。它还保持着二十年前的大小,仿佛在等一个能认出它的人。林叔凑近了看一眼,整个人像被抽去了骨头一般,瘫坐回椅子上。他说不出话,只是不断点头,眼泪一滴一滴砸在膝盖上那方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衫上。
贝贝轻轻放下头发,重新坐下来。她伸出手,把桌上林叔面前那杯凉透的茶倒掉,重新斟了一杯热的,推到他手边,动作娴熟而温柔,像对待自己家里任何一位长辈。
“林叔,”她说,“我不怪你。你没有害我,你只是在一个最难的时候做了你以为能保住最多人的选择。这二十年,辛苦你了。”
林叔抬起头看着贝贝。那双被皱纹包围的老眼里,愧疚、释然、心疼、敬意,一层一层地翻涌上来,最终汇成一句话:“大小姐,你长得,真像老爷年轻的时候。尤其是眼睛——老爷的眼睛也是这样,看人的时候不闪不躲,坦坦荡荡的。”
贝贝没有躲开他的目光,只是微微笑了一下。那笑容很淡,像她绣在绢面上的芙蓉花瓣,不用浓墨重彩,却自有风骨。
窗外,老城厢的夜色浓得化不开,远处黄浦江的汽笛声越过层层屋顶传过来,低沉而绵长。茶馆楼下,说书先生的《珍珠塔》唱到了最后一折——方卿金榜题名,回姑苏寻小姐,两人在塔前重逢,小姐把那座珍珠塔递过去,说了一句:“这塔我守了三年,不是守塔,是守你。”
台上唱到这一句的时候,林叔用手背擦了擦眼泪。他这一辈子在莫家见了太多迎来送往、盛衰起落,早就不容易被戏文打动了。但今晚不一样。今晚他把背了二十年的石头卸了下来,忽然觉得肩膀很轻,轻得不习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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